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ST沈化 公告编号:2026-017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中国
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及前述关联人的子公司等。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
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销售商品、采购设备或原材料、接受服
务等业务。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销
售商品、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等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287,442.79 万元。
关联董事朱斌先生、焦崇高先生、胡川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
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
联交易总额增加 42,487.46 万元,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调整为 329,930.25 万元。关
联董事朱斌先生、焦崇高先生、胡川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议案》。预计 2025 年公司与关联人日
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 22,510 万元,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调整为 352,440.25 万元。
关联董事朱斌先生、焦崇高先生、胡川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
《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议案》。预计 2025 年公司与关联
人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 1,880 万元,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调整为 354,320.25 万元。
关联董事朱斌先生、焦崇高先生、胡川先生、胡斌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
拟对此前审议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补充。预计 2025 年公司与
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 400 万元,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调整为 354,720.25
万元。关联董事朱斌先生、焦崇高先生、胡川先生、胡斌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
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因调整而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交
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行为。
(二)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计金额 12 月 31 日已
内容 定价原则
(调整前) (调整后)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
上海苏化化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300.00 470.00 461.06
品
中化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市场价格 850.00 1,030.00 1,015.13
向关联人采购设 海洋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辅材 市场价格 60.00 65.00 61.31
备或原辅材料
蓝星智云(山东)智能科
采购设备 市场价格 0.00 1.00 0.55
技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供 中蓝长化工程科技有限公
接受服务 市场价格 986.00 1,030.00 1,020.47
的劳务或服务 司
合计 2,196.00 2,596.00 2,558.52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苏化化工有限公司
室,主营业务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
易及贸易代理,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食用农产品、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销
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073.68 万元,净资产 5,297.53 万元。营
业收入 18,461.90 万元,净利润 1,226.93 万元。
(二)中化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
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
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
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
涉外调查);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云
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6,883.28 万元,净资产 8,561.41 万元。营
业收入 93,192.51 万元,净利润 1,846.52 万元。
(三)海洋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24,401.5955 万人民币,住所:青岛市市南区金湖路 4 号,主营业务范围:
涂料,功能性材料,胶粘剂,海洋化工产品,海洋生物制剂研究、开发、生产、
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承揽防腐保温工程,化工产品检测;进出口业务(按外
经贸部核准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28,803.01 万元,净资产 89,013.13 万元。
营业收入 73,074.75 万元,净利润 15,239.93 万元。
(四)中蓝长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资本:12,000 万人民币,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景路 2 号,主营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勘查;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工程
总承包服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人防
工程设计;环保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压力容器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城市
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钻探;凿井;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工程水文
勘察服务;测绘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环境评估;建设
工程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地基与基础
工程专业承包;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基
础科学研究服务;矿山工程技术研究服务;化学工程研究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
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水处
理设备的研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结算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矿产品销售;计量认证(具体范围见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
基坑监测服务;工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服务;岩土工程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化工产品研发、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90,419.06 万元,净资产 110,800.38 万元。
营业收入 147,911.93 万元,净利润 12,216.97 万元。
(五)蓝星智云(山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人民西路 228
号 2416 室,主营业务范围:设计、开发生产过程控制和优化技术、智慧安监技
术、智能传感技术、数据库管理技术、数据分析技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培训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产品的设计、生产和维护;应用
软件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专用设备、
电气机械、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购销、接受
劳务或服务等。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
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交易企业签署的协议内容均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各项法规及协议内容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间的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
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开展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
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
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业务往来。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签订
合同,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议,同时提示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