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
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定的要求,公司对2025
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44)。在不影响正常经营
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证券投资理财总额不超 380 亿元人民币,其
中委托理财额度上限为 355 亿元,证券投资额度上限为 25 亿元。
二、2025年度证券投资损益情况
资账面余额为11.01亿元,报告期证券投资损益为2.38亿元。
三、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
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专门制订了《证
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
序、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
(一)投资原则
(二)资金审批及调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的审批权限如下:
证券投资行为进行管理;
程》相关规定不相符的,以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为准。
(三)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在公司证券投资信息披露前,应当
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向公司外部和公司其他岗位人员泄露
证券投资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信息披露工作,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公开的证券投
资信息。
四、董事会的说明与意见
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开展证券投资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
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获取投资收益的一种资产管理优化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2025 年,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执行公司股东会相关决议要求,严格
遵循公司《章程》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开展,没有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的情形。
使用效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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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