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6-007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倪文军先生、贺宗贵先
生、范依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非职工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周栋先生、黄加宁先生、
刘文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
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非职工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需要提请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方能够具备法律效力。因此,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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