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简称“安科瑞”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
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26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68,53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2.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95.4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988,679.17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785,011,316.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5]67 号《验资
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
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
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
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鉴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做
出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 投资总额 资金拟投入
金拟投入额
额
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 62,040.32 45,000.00 45,000.00
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14,937.33 11,000.00 11,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24,000.00 22,501.13
合计 100,977.65 80,000.00 78,501.13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二)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
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四)投资期限
自获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决策程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品等。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
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
们同意该项议案事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储伟 丁万强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