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00Z031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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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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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子公司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200Z0315 号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硕贝德)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对子公司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硕贝德公司管
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硕贝德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
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硕贝德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硕贝德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00Z0315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沈重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濛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说明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甲方”)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
制了《关于对子公司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说明仅供本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其他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交易的基本情况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金飞粤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
订《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以 4,320.00
万元购买惠州华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日公司”)25%股权、惠州金日观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金日公
司 5%股权、惠州市金飞粤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金日公司 10%股权,本公司另出
资 2,500.00 万元对金日公司进行增资,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本
公司合计持有金日公司 51.2782%的股权。
二、 业绩承诺内容
在本次交易中,乙方对金日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作出承诺。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净利润 1,500 2,500 3,500 3,800
若金日公司的当期业绩承诺完成率低于 80%,则乙方对本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补
偿金额计算如下: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
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股权转让对价-
乙方累计已补偿金额。
乙方累计补偿金额以本次交易乙方收到的股权转让对价的税后总额为上限。
每期业绩补偿款乙方应于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
向甲方补足。
三、 2025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计,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00Z2695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金日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 3,153.9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 3,126.40 万元,未实现 2025 年度的业绩承诺,但不涉及业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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