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吴昌华)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吴昌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ESG 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集人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2025 年
度,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
董事的权利,并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发展等情况,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
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
益。公司对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昌华,美国国籍,生于 1965 年,山东大学外文系英美语言文学学士,中国社
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硕士,美国马里兰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环境政策与生态经济学硕
士。本人曾先后担任中国环境报英文版编辑,美国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项目主管,美国
ENSR 国际环境咨询中国区总经理、英国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以及朗天众创环保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创始人兼总裁,现任美国里夫金办公室亚洲主任、亚太水论坛执委会
主席、新加坡 CN Innovation 首席战略官、未来创新中心主席、日本清凉地球创新论坛(ICEF)
指导委员会委员、亚洲开发银行水安全顾问委员会委员、全球气候学院(筹)院长,在
ESG、可持续发展和新能源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见解。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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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年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表决方式 表决意见
参会前,我认真阅读了会议的相关资料。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相关决议的执行情
况进行了必要的询问。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出发,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了
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一)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作为第六届董事会ESG
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召集人,我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议题涵盖审阅《2024年度社会
责任报告》《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董事会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修
订等事项,并形成了相关建议和意见。此外,我也特别关注公司ESG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和
战略重点的确立、目标和策略、体系建设、团队建设以及如何切实将ESG与可持续发展纳
入公司全球发展的战略布局的核心等相关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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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以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及西班牙文形式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并将可持续发展战略融入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中,以风险防控为基础保障,价值创造为内
生驱动力,责任品牌为外在影响力,将诚信合规视为基本营运准则,在商业伦理准则、
员工权益保障、员工职业发展、员工健康与安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及社区融入等ESG
重大性议题上建立内部规章制度,并定期设立定性、定量考核目标,重点融入RHSEC(风
险、健康、安全、环境及社区)的战略管理体系,在保障公司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
创造客户、员工及业务伙伴的共享价值。
(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主要对《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2025年公司战略与发展年度工作汇报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相
关建议和意见,比如:建议公司管理团队要深刻理解国家在今后五年的重点举措,同时
也要将公司战略与“十五五”规划深入对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题涵盖关于设定Albemarle协议项下
持续关连交易2026年度上限等事项,并形成了相关建议和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强风控合规等经营重点开展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外,还要侧
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我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通过座谈、电话问询、实地调查等
形式,包括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机会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
在公司总部与法务风控及合规部、工艺技术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座谈交流,并实地
调研天齐锂业创新实验研究院、盐亭基地、香港研发中心(筹备中)和香港办公室,对
公司治理、风控合规、质量管理、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平时我亦通
过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深入了解公司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期内,我到公司现场办公时间累计达21.5天。
此外,本人利用个人在ESG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投资等方面的专长,与公司ESG
和可持续发展部门建立和保持日常沟通工作机制,同时基于自身的职业专长,对诸多具
体工作内容及方法提出独立的见解和建议。例如:(1)建议做好ESG能力建设,将客户
端的ESG反馈纳入供应链管理闭环,避免贸易壁垒;(2)建议细化环保措施,针对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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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能耗等细节,探索更高效的环保技术(如循环水利用),强化ESG报告中的技术细节
披露,提升第三方评级;(3)建议结合国家“双碳”政策,将锂渣处理与新能源产业链
(如光伏、储能)结合,打造“零废弃”产业闭环;(4)建议公司成立全球可持续发展
领导工作小组,开展人工智能赋能ESG可追溯性平台试点,并启动循环锂研发计划。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与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我持续、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督促公司
及时、公平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5年度,公司共发布A股
定期报告4份和H股中英文定期报告8份;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及文件共计163份,于香
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中文公告92份、英文公告68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
关系管理,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积极参与投资者
沟通、交流工作,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确保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关注事项
《关于调整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题》《关于向2024年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题》。2025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3月27日为首批授予日,向24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4.1366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4月3日,公司完成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相关议案材料,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方案》。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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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
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就,解锁股票数量为1,312,400股。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的相
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5年12月20日届满。公司于锁定期届满后按照考
核等级对应比例权益份额解锁,将1,204,180股由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至持有人普通证
券账户。公司将剩余108,220股暂存放于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并将根据《2022年度员工持
股计划》规定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剩余份额的处置事宜。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相关议案材料,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于设定Albemarle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2026年度上限的议案》。2025年12月30日,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定Albemarle协议项下持续关连
交易2026年度上限的议案》。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就持续关连交易
订立全年上限。公司对Albemarle协议项下雅保德国2026年度锂精矿采购量预计上限进行
了订立。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本议案材料,认为本次订立相关协议项
下2026年度预计交易量上限,亦属于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本议案材料,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设与完善方面取得了扎实成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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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暨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结果
的议题》。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毕
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相关事宜。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本议案材料,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
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以及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题》。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朱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本议案材料,对提名人选的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均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肩负着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
员的责任,我重点就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战略展望等事项发表了
意见,并重点关注公司的ESG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战略重点的确立、目标和策略、体系建
设、团队建设,以及如何切实将ESG与可持续发展纳入公司全球发展的战略布局的核心等
相关议题,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相关决策,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对相关议题和事项发表独
立、公正、专业的意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吴昌华)
作为一名独立董事,我深切感受到不断学习的重要性,我一直认真地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相关机构组织的专题培训和交流活动。与此同时,鉴于
ESG尚处于行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和新法规标准不断涌现的特殊时期,我坚持形成“常
态化”自我学习的习惯,也及时与公司的同行们分享最新国际国内政策、法规和行业动
态,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自身包括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认知与意识。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三)无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七、总体评价与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
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昌华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