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唐国琼)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唐国琼)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始终保持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
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发展等情况,积极出席了公司
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国琼,中国国籍,生于 1963 年,会计学博士。本人自 2020 年 11 月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利用我在财务、会计领域的专长,为公司提供审计、风险识别、风险防范
及战略发展方面的专业建议,负责监督公司的营运及管理并就此提供独立意见。本人作
为财务与会计行业的专家,自 2009 年 12 月起担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曾发表过
多篇学术论文,并参与会计学教材编写。本人 2019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担任北京思特
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608.SZ)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5 月起担任四川明星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600101.SH)独立董事,自 2024 年 12 月起担任中国钒钛磁铁矿业有限公
司(00893.HK)独立董事,自 2025 年 9 月起担任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688222.SH)独立董事。此外,本人现兼任四川省科技厅科技项目财务评审专家。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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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年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表决方式 表决意见
参会前,我认真阅读了会议的相关资料,对相关事项提出了问题或完善建议。在董
事会召开之前,对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询问。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出发,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了
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议题涵盖定期报告、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监察审计
部2024年度工作汇报、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公司2025年年审工作计划沟通、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并形成了相关建议和意见。比如:建议公
司在锂价波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实时调整对应策略;在局势不太明朗的情况下,建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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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保证充足的现金流,具备支付能力更为重要;建议审计团队从内审角度思考未来可以
如何将业务、财务、审计工作融合,以加强业务风险管控,提高效率;建议新任财务负
责人入职后马上进入实战状态,要有实干精神,和原财务负责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和内
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机构多进行沟通。
年报工作方面,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积极开展年报工作,与会计师就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进程、重点关注
点等进行沟通和督促,要求公司管理层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提请年审会计师关注对公司收入、利润、估值以及业务变动情况的审计认定、持
续关联交易情况及进展、在建项目和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存货或长期资产减值
的风险、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关注收入环节之外,也重点关注对应的采购和销售环节的内
控等,确保审计工作底稿充分、真实、完整。
(二)提名与治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议题涵盖《董事会提名与治理
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并进行了表决。除此以外,董事会
提名与治理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人才团队的建设和整合,注重人才管理及培养。董事会
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在报告期内,为完善公司运营管理架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有
效的决策意见与建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主要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解
锁方案、董监高责任险方案、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授予方案、2024年高管
绩效考核情况、2025年公司级绩效指标设定、2025年度公司高管目标设定、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聘任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审议和决策,并提供专业合理的建议与意见,例如:建
议在设置“研发经费投入率”指标的目标值时要有战略灵活性,同时要考虑经济下行周
期的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题涵盖关于设定Albemarle协议项下
持续关连交易2026年度上限等事项,并形成了相关建议和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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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风控合规等经营重点开展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外,还要侧
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我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通过座谈、电话问询、实地调查等
形式,包括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机会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
在公司总部与法务风控及合规部、工艺技术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座谈交流,并实地
调研天齐锂业创新实验研究院、盐亭基地、香港研发中心(筹备中)和香港办公室,对
公司治理、财务管理、风控合规、研发创新等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平时我亦通过邮
件、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
入了解公司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期内,我到公司现场办公时间累计达19天。
此外,本人利用个人在财务及相关领域的专长,为公司提供审计、风险识别、风险
防范及战略发展方面的专业建议,在公司定期报告审议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
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传递公司规范治理相关经验,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意见,如:(1)
鉴于公司海外资产规模占比较大,建议公司结合财务、董事会治理等加强对海外资产的
审计与管理等;(2)建议公司要总结过去在战略投资规划和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作
为未来拟定投资计划的参考;(3)建议公司多与监管机构沟通交流,了解监管当前的思
路、措施以及未来的工作方向,听取其为公司提供的相对客观、全面以及不同角度的意
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与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我持续、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督促公司
及时、公平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5年度,公司共发布A股
定期报告4份和H股中英文定期报告8份;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及文件共计163份,于香
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中文公告92份、英文公告68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
关系管理,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积极参与投资者
沟通、交流工作,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确保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关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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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题》《关于向2024年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题》。2025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3月27日为首批授予日,向24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4.1366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4月3日,公司完成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相关议案材料,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方案》。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
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就,解锁股票数量为1,312,400股。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的相
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5年12月20日届满。公司于锁定期届满后按照考
核等级对应比例权益份额解锁,将1,204,180股由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至持有人普通证
券账户。公司将剩余108,220股暂存放于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并将根据《2022年度员工持
股计划》规定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剩余份额的处置事宜。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相关议案材料,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于设定Albemarle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2026年度上限的议案》。2025年12月30日,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定Albemarle协议项下持续关连
交易2026年度上限的议案》。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就持续关连交易
订立全年上限。公司对Albemarle协议项下雅保德国2026年度锂精矿采购量预计上限进行
了订立。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本议案材料,认为本次订立相关协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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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2026年度预计交易量上限,亦属于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本议案材料,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设与完善方面取得了扎实成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暨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结果
的议题》。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毕
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相关事宜。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本议案材料,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
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以及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题》。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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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意聘任朱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本议案材料,对提名人选的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均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按照《自律监管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2025年我重点就定期报告、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利润分配方案、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师选聘、高
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对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及
人力资源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主动查询,及时获取公司相关信息,为科学
决策做充分准备,同时用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公正、专业的意见,审慎行使
独立董事职责。此外,我亦出席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就投资者关注的相关
问题进行答复。
(四)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自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与
财务、会计相关知识,随时保持知识面的全面及时更新;我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
上市公司协会、香港治理公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参加公司组织常年法律顾问对董事的
专题培训与交流活动,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断提高自身保
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三)无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七、总体评价与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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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在任期结束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等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国琼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