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地参与公司治理,对
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谭汉珊,会计学学士、教育辅导文学硕士,持有英国注册会计师、香港
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25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曾任网龙网络控股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91无线网络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兼副总裁、天泓文创国际集团
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美皓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4次,列席股东会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谭汉珊 4 2 2 0 0 否 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主动了解公
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积极
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合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
谨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积极参与专门委
员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
议。任职期间,本人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形,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
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按规定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告、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专项审计报告,针对潜在风险事项及时提请审计部
予以关注,并督促其加强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的定期与不
定期检查评估。
同时,本人与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在年度财务审计
工作开展前,就审计计划、重点领域及关键安排与年审会计师充分交流;审计过
程中,定期了解工作进展,持续跟进重要事项,确保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交所“互动易”平台等渠道,及时了解中小股东关切,认真阅读公司公告,并主
动跟踪监管部门、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密切关注行业动态与外部市场
变化,研判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管理层严格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
障投资者知情权。同时,主动加强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
门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更好服务公司高质量
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六)现场工作以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并实地考察公司门店
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及规范运作等情况;
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媒体及网络舆情、行业动态和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
影响,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和经验,就公司战略发展与规范运作积极建言献策,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始终给予积极、高效的
支持与配合,为本人独立、有效履职提供了良好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子公司终止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
关议案及背景材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交易定价
自愿、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
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重大事项,充分保障
了投资者的知情权。相关定期报告的审议与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客观反映了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性原则,所提供的审
计服务公正、公允,有效支持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基于其
专业能力与过往履职表现,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增设独立董事席位,同意
提名解浩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认真审阅了解浩然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素养、独立性及履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
规范运作,就重点事项积极与管理层沟通并提出建议,有效履行对公司财务及业
务的监督职责,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方面的作
用,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力,加强与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同时,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促进经营更加规范、
高效,切实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谭汉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