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倪受彬先生、刘劲容先生、阮数
奇先生 2025 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倪受彬先生、刘劲容先生、阮数奇先生的
任职经历、兼职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等有关信息,以及其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3 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
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