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6-014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
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
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
金融资产。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作为资
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
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含业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控
股子公司,下同)共享不超过 12.00 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
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即期质押票据、存单、信用证等余额合计不超过 12.00 亿元人
民币。该资产池业务额度内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资产池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
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用资产池质押所融资的款项只能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不能用于股票基金
投资及国家法律和人民银行明令禁止的其他用途。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进一步实现公司金融资产的集中管理和使用;可
以提升公司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降低金融资产管理成本,减少资金占用,
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
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等支付结算工具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
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
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
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等支付结算工具,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等
金融资产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
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金融资产托收解付
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和流
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
池具体额度、担保形式、金额等。
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查。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