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科技: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0: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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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
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
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12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
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具备应
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满
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审
议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审计策略、审计重点领域、审计方法及流程等事项的汇报,与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协商确定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年审
会计师再次召开沟通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进度、初步审计结果、关
键审计事项等向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及公司管
理层对主要财务数据及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说明后,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
表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25年的生产经
营成果,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时,审计
委员会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期限内提交正式的审计报告。
  (四)2026年3月1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
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较好地履行了
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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