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 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0: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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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
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
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根
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本次拟出售部
分回购股份不超过 8,390,2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
场价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本次回购资
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9 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
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且期间届满。公
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208,11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最高成交价格为 5.68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3.60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54,679,001.91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集中竞价出售回购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相关出售计划如下:
续处置;
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当前总股本的 2.00%;
年 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在此期间如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则不出售;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
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出售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出售实施前              本次回购出售完成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7,348,250   18.44%    77,348,250   18.4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2,161,780   81.56%   342,161,780   81.56%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12,208,111    2.91%     3,817,910    0.91%
东权益所必需,拟用于出售
三、总股本                  419,510,030   100.00%   419,510,030   100.00%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
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
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
质押股票处置过户协议>暨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李漫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杰
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得投资”)分别与深圳市高新
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签署了《质押股票处置过户协议》,李
漫铁先生拟将其持有的 10,49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以非
交易过户的方式转让给高新投;杰得投资拟将其持有的 10,060,000 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让给高新投。本次非交易过户
的股份总数合计为 20,5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90%),非交易过户价
格为 6.07 元/股。上述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办 理 完 毕 ,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证券非
交易过户的公告》。
   除此以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
份的行为。
   六、相关风险提示
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
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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