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持股计划部分将在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授予,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
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金额下限 2 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9,478,673 股,约占目前公司
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0.1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暂无明
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新增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存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
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持股计划未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
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
营、财务或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根据回购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
体回购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状
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
部分公司股份,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
资者信心。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将在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授予,法定期间未使用部
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
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份回购;
数),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
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
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
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
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1)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2)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4 亿元(含)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18,957,345 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后的总股本的 0.26%;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2 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
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和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4 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
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本公司股票,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且符合取得回购增持专
项贷款的条件,为充实公司的回购资金实力,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
支持政策,公司积极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贷款支持。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
事项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
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8,957,345 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后的总股本的 0.26%。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
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08,493,882 1.48% 127,451,227 1.7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199,536,298 98.52% 7,180,578,953 98.26%
总股本 7,308,030,180 100.00% 7,308,030,180 100.00%
注: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截
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的数据。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回购期限内股票期权行权等其他因素影响,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9,478,673 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
的总股本的 0.13%。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
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08,493,882 1.48% 117,972,555 1.61%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199,536,298 98.52% 7,190,057,625 98.39%
总股本 7,308,030,180 100.00% 7,308,030,180 100.00%
注: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截
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的数据。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回购期限内股票期权行权等其他因素影响,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
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5,790,045.10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404,014.18 万元,流动资产为 3,128,224.58 万元,货币资金
为 618,312.76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4 亿元(含)测算,回购
资金约占公司的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的比
重分别为 0.69%、1.66%、1.28%、6.47%,占比较小,且公司具备支付本次股份回购
款项的能力。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维护公司
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
计划
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事项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 2026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股
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2)。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
个月、未来六个月均无明确减持计划。前述人员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
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
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三年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若本
次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
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
份的具体方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
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存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
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持股计划未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
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