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珠
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啤酒”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珠江啤酒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1 号”核准,本公司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426,502,472 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11 元,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6,502,472 股,共计募集
资金人民币 4,311,939,991.92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
币 16,152,996.87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95,786,995.05 元。
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中喜验字【2017】第 0046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
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1,820,858.88 元,累计使用 2,950,362,200.62
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329,388,147.48 元,其中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 362,388,147.48 元,剩余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部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
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华夏支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广发大厦支行、兴业银行广州江南支行、中信银行
广州环市支行、浦发银行广州金穗支行、中国银行广州新港中路支行和中国民生
银行广州分行 8 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用于存储募集资金。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
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严格履行。
募集资金向南沙珠啤增资并由南沙珠啤开设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南沙珠啤在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用于存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调整部分专户对应募投项目的议案》,东莞珠啤在中国银行
广州珠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用于存储募集资金。
资子公司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湛江珠
啤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兴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用于项目实施,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户名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712068327018 608,051.22
公司
广发银行广州猎德大道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
支行 公司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广州环市支行 8110901013200425727 2,496,866.32
公司
中国银行广州新港中路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
支行 公司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
兴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391130100100055937 272,077,867.06
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
支行 公司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
浦发银行广州锦城支行 82260155300000107 5,262.10
公司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699154789 2,027.48
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 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
支行 公司
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74371858406 17,921,166.78
司
兴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 391030100100411750 598,900.88
合计 362,388,147.48
注:因兴业银行网点调整,原在兴业银行广州江南支行开立的相关账户迁移至兴业银行广州
天河支行。
其余 1,967,000,000.00 元的募集资金在现金管理账户中存放,详见三、本年
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除南沙珠啤二期年产 100 万 kl 啤酒项目外的其余项
目的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精酿啤酒生产线及体验门店建设
项目结项,本次调整不影响项目实施主体、不涉及新增投资项目。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2020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将东莞珠啤扩建项目的预
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将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
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将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
区改造升级项目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各项目调整后主要信息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原拟使用 调整后拟 调整后达
调整后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使用募集 到可使用 备注
资总额
金额 资金金额 状态日
仅使用募集资金建设 O2O 一期、二
不再使用募集资金。
其中:南沙珠啤二期年产 100 万 kl
啤酒项目
东莞珠啤新增年产 30 万 kl 酿造及 10
啤扩建工程项目)
仅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新增易拉罐线
实施。
已结项,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金实施。
调整后投资额未含土地及其上旧建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
级项目
使用金额 13.1 亿元。
合计 660,051.00 431,194.00 583,823.00 466,380.0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5,441.02
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 亿元的募集资金、
不超过 7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投资授权额度的有效期为 1 年。现
金管理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风险低、保本型的商业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
民币 196,700.00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收益共计人民币 3,644.43 万元。对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银行名称 现金管理账号 截止日余额(元) 存储方式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38610181000797003 195,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光大银行广州梅花园支行 54250181000006607 200,000,000.00 三年定期存款
光大银行广州梅花园支行 54250181000006525 50,000,000.00 三年定期存款
广发银行广州猎德大道支行 9550880004685600344 42,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九江银行海印支行 587069600000000669 200,000,000.00 二年期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391130100200074825 80,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国银行广州新港中路支行 678278855718 10,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国银行广州新港中路支行 678278855718 10,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78268728351 10,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78268728351 20,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银行名称 现金管理账号 截止日余额(元)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78268728351 20,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78268728351 20,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78268728351 20,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78268728351 20,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78268728351 20,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78268728351 20,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信银行广州环市支行 8110901022501746323 10,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信银行广州环市支行 8110901022501746323 10,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信银行广州环市支行 8110901022501746323 10,000,000.00 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53580049184 20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88680132273 20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39280169702 10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86080232489 10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广发银行广州猎德大道支行 9550880004685600344 135,000,000.00 一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78268728351 70,000,000.00 可转让大额存单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712080802907 39,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639280802749 41,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736780537570 80,000,000.00 一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
兴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391030100200183281 35,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合计 1,967,000,00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投
项目现代化营销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O2O 销售渠道建设及推广项目和啤酒产能
扩大及搬迁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5,542.69 万元(最终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
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等多种方式,对珠江啤酒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
等资料。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珠江啤酒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珠江啤酒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
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429,578.70 入募集资 33,182.09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186.00 入募集资 295,036.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19% 金总额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可
项目达到 是否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行性是
调整后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承诺投资 入 累计投入 (%) 否发生
资总额(1)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
部分变 总额 金额 金额(2) (3)= 重大变
期 效益
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80,000.00 22,800.00 565.93 21,537.70 94.46% 已完成 1,567.99 是 否
项目
否 15,890.00 4,000.00 162.38 1,854.19 46.35% 已完成 250.56 是 否
目
否 86,000.00 86,000.00 0.00 85,808.67 99.78% 已投产 69,561.72 是 否
kl 啤酒项目
kl 酿造及 10 万 kl 灌装啤酒项
目(更名为:东莞珠啤扩建工
程项目)
否 40,000.00 8,000.00 4,556.29 4,556.29 56.95% 已投产 379.24 是 否
kl 啤酒项目
否 22,524.00 0.00 12.8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用
否 140,000.00 271,000.00 21,210.76 111,771.65 41.24% 2028-12-31 不适用 否
区改造升级项目 用
否 6,780.00 6,780.00 364.23 4,645.54 68.52% 2028-12-31 不适用 否
项目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31,194.00 466,380.00 33,182.09 295,036.22 63.26%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项目未完全建成投产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不适用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情况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调整了除南沙珠啤二期年产 100 万 kl 啤酒项目外的其余
项目的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另外精酿啤酒生产线及体验门店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不再列
为募投项目,并将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的“(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的“(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情况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的“(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在
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着科学、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资金投入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为提高募
金额及原因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
一定的收益以及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现金管理。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单位:万元
截至期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末实际 本年度 项目可行
目拟投入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实际投 累计投 实现的 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入金额 入金额 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1) =(2)(
/ 1) 期
(2) 化
及升级项目 升级项目 0
推广项目 广项目
项目 目 0 9 34 9
灌装啤酒项目(更名为: 酒项目(更名为:东莞珠啤 8 3
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 扩建工程项目)
—— 12.8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门店建设项目
意园区改造升级项目 园区改造升级项目 0 6 65 1
牌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 1
合计 63.26%
上述项目中,南沙珠啤二期年产 100 万 kl 啤酒项目已按计划建成投产,其他项目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投入进度较慢。
因此公司对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重新编制了部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形成了调整意见。
(1)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
施期限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除南沙珠啤二期年产 100 万 kl 啤酒项目外的其余项目的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
施期限;精酿啤酒生产线及体验门店建设项目结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
见。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
(2)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的议案》,将东莞珠啤扩建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将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的
项目)
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的议案》,将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项目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8
年 12 月 31 日。
(1)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29 日公告:《关于调整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公告》。
(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告如下内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东莞珠啤新增年产
投资金额及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告《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告《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5)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告《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6)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唐 亮 李 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