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0: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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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
        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称“东莞硅翔”)股东购买东莞硅翔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根据《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
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以下
简称“《暂行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以下
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投
证券”)对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情况
进行核查,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重组审
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
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
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上市公司上市前专注于户外智能照明及云控系统领域,上市后于 2021 年启
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战略,以“资本+技术”深化产业布局,通过外延并购和内部
自研,搭建了覆盖“车身轻量化-电机核心部件-电池安全系统-智能充电网络”的
完整技术生态链,不断强化在新能源电池及汽车配套领域的全产业链配套服务能
力。
  东莞硅翔聚焦于电芯信号采集与热管理两大核心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
源动力电池、新能源整车、储能及数据中心等领域,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市场空
间广阔、发展潜力较大。
  上市公司与东莞硅翔同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次交易系上市公
司继续加码新能源赛道、践行新能源产业战略的重要举措,双方新能源领域的下
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动力电池企业、整车厂及储能客户,存在较强的客户及业务
协同。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第二增长曲线,完善新能源板块的
业务链,增强在新能源电池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产业链配套服务能力。
  此外,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
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所列的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业清单,
业。
  因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
业或者上下游,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
八条的规定。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标的公司和上市
公司处于同行业;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
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李靖宇       侯 睿      颜家俊
      胡天一       石任清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黄 磊        李子韵        管丽倩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
                周旭东
 内核负责人:
                邓宏光
 法定代表人:
                钱文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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