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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赖 黎)
本人赖黎,作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新机电”)的
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使独立董事权利,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召开的相关
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赖黎,出生于 1981 年,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曾先后
就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 年 7
月至今,一直在西南财经大学工作,历任师资博士后、硕士生导师,现任会计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科新机电独立董事;现兼任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将自查报告提交董
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
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
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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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姓名 会次数(次)
赖黎 5 5 0 0
必要时会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审议事项进一步了解,询问。会议上认
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报告期内对出席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所有议案,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
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自己在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特长。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集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主要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公司 2025 年度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做出审慎周
全的判断和决策。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对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并
积极督促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进展,及时做好 2025 年报审计相关准备工作。同时认真听
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利用所学专业为公司科学决
策提供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专业职能。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和履职能力进行了跟踪监督,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持稳定,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故不存在提名建议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就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工作计划、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事宜进行了审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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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姓名 专门会议次数(次)
赖黎 1 1 0 0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现场、远程电话会议等多
种形式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2025年定期报告披露等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
会的工作提示与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不定期
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关注、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国证监会重要精神和监管政
策,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目前同时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不
超过三家。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时机,以现场、通讯会议、
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运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运行等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
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公司传递有关信息;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八)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查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
情况发生;也没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九)公司配合、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办专人协助本人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提前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资料,董事
会秘书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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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同时本人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均给予本人大力支
持和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
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十)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
公司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
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报
告的审计工作。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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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
良好的专业水准。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
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五)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事项。
(六)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及被收购事项。
(七)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八)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九)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
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
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
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赖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