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岭矿业 000655)
二〇二六年三月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始终保持独立判断,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不受公司主要
股东、关联人及利害关系方影响,勤勉尽责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
职责。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江宁,女,1979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
士生导师,历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师,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后,对
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兼共同富裕
研究院副院长及博士生导师,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全部要求,无任何影响履职独
立性的情形发生,并按要求完成独立性自查,确保履职决策的客
观、公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会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实际出席股东会次数
刘江宁 4 4
(二)董事会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刘江宁 14 5 9 0 0
报告期内,我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
结合专业知识研判和审阅会议材料,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全
部投赞成票,无异议、反对或弃权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
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职责。2025年,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
会议1次,对聘任公司董事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参加战略与ESG
委员会1次,审阅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起到了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规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本人均按
时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审议相关专项议
案,主要围绕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深入研讨,凭借专业知识提
出建设性意见,同意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为公
司相关决策提供独立参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保障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5年1月 1.审议关于与股东金岭铁矿续签股权托
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21日 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5年2月 1.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14日 的议案
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5年3月
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27日
司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5年8月
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事第四次专门会议 21日
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5年9月 1.审议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第五次专门会议 11日 预计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5年11月 1.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第六次专门会议 21日 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5年12月
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
事第七次专门会议 2日
案》的议案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听取了审计法务中心和
风险合规部负责人的汇报,就审计计划安排、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健全及执行、关键风险点管控等事项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
了公司2025年度开展的审计、内控工作。
根据公司统筹安排,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有效沟通,听取了2025年度审计的初步时间安排和有关事
项,并就重点工作开展事项进行了交流,要求其独立、客观、公
正地开展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
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
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及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开展独立研判,始终以独立、客
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公
允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与执行质量,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不断深化对公司治理、监管规则与投资者保护相关要求的理解,
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稳步提升,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忠
实履职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独立、
审慎行使职权。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主动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通过现场调研、
听取专项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
交易、重点项目及科技创新等情况,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与潜
在风险,审慎搜集并研判决策相关信息,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提
出意见和建议。本人报告期内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6天,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履职过程中,本人持续关
注公司日常运营与公司治理情况,在董事会各项审议事项中独立
客观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独立、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积极配合和支
持我们的工作,在履职过程中给我们提供了便利,对我们的疑问
进行了详细解答,提交的会议文件全面、详实,为我们履职创造
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我们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我们职责
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在关联交易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发布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和《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我向财务部、证券部等部门了解了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查阅了
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
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在定期报告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了年报、一季报、半
年报和三季报,通过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
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审议及披露程
序合法合规,真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均对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
与完善,结合生产经营及内部管理实际,修订完善一系列内部管
理规章制度,持续强化内控体系的规范性与执行有效性。公司治
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监管
要求及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各类内外部风险均实现有效识别、评估与管控,公司整体
内部控制运行规范有序、成效良好。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职能作用,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决策,助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稳健
发展。
持续强化勤勉履职意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决策职能,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专业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