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州海
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了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韦岗,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移动超
声探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广州地铁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会,认真审核董事会议案
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
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出席了所有董事会,
并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出席了 3 次股东会。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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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
员,在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人员 2024 年度考核与分配结果及 2025 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
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依法
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过
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对外投资、市场拓展等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掌握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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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沟通,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共同探讨有关事项。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
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场地、子公司等进行实地考察,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
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
主动查阅、问询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
见和建议;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另外,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
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
道,积极协助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披露。
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持续推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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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广东证监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方式,
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的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
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5 年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 3.5 亿元。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
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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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根据公司审计需要,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
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
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
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
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
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举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上述人员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考核与分配结果及 2025 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根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结合 2024 年度经营状况,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进行考评,确定了各位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
同时核定了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考核指标及 2025 年基准年薪。公司 2024 年
度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 年年度报告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与实际
情况一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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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形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我 2025 年任职
期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韦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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