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毛志宏),作为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职。2025 年度,本人
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判断与
专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毛志宏,自 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吉林财贸学院(后
更名长春税务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副教授等职,现任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
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会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毛志宏 12 12 0 0 否 3
在上述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均规范、合理行使投票表决权,投赞成票
履职期间,本人始终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严格恪守会前审阅机
制:会议召开前细致研读全部会议资料,主动核实相关背景信息、深入掌握议案
核心内容,依托自身专业能力与行业经验,对各项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客观的专
业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确保每一项决策建议符合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及全体股
东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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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勤勉尽责地完成了以下工作:
(1)审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公司的
财务信息及披露工作,关注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2)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的汇报,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审
计工作安排等相关信息。
(3)在年度审计过程中,积极与注册会计师交流沟通,确定审计工作安排
并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
(4)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与注册会计师、管理层再次沟通,提
出建议和意见。
(5)在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进行
总结,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报酬以及绩
效考核情况,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支付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议。在历次专门会议的表决环节,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
程》规定规范行使表决权,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审慎作出表决判断,全年
累计投赞成票 16 次,反对票 0 次,弃权票 0 次,确保表决行为合法合规、表
决结果契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与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情况
外部审计机构开展深度沟通交流,重点围绕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关联
交易合规性等重大事项交换意见,实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与潜在风险隐患,针对
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与优化建议,切实筑牢监督防线,有效履行独立
董事监督职责。
同时,本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核心岗位工作人员保持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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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化密切沟通,全面知悉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运行情况、管理及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设与执行成效、董事会决议落地进度等关键信息。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就
公司规范运作、效率提升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持续督促公司强化内控建设、
完善治理机制,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支撑作用,切实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东诉求、收集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审
慎审阅各项董事会议案,秉持客观公正原则行使表决权,坚守高度独立性,以谨
慎、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职责,全力服务于股东利益。同时,持续重点关注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与真实性,确保
信息披露合规规范。此外,本人持续强化专业学习,主动研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着力提升履职素养与能力,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
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权,并列席股东会,会前均认真阅读审议议题材料,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全年履职天数超过十五日。
三、对关键事项的监督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
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
服务框架协议》
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2025 年 8 月 21 日分别召开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和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
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
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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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解放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完整审议
程序,定价公允合理,关联方回避到位,信息披露真实完整,未发生违规关联交
易,不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
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及时合规,能够客观、
详实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
展实际,方案的提出合规合理,程序完备,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未损害全
体股东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
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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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
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
的需要。
本次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于长信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矫有林
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兑现方案》等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程序合规、依据充分,考核机制健全,薪
酬水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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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以忠实勤
勉的态度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在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中,本人牵头组织审
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管理机制,对重大风险事项实施全程跟踪
监督,保障风险防控落地见效;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期间,参与高管薪酬方
案的研讨与制定,确保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长期发展战略精准匹配。
业支撑作用,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毛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