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工作,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监督作用。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付翠英,女,1965 年生,法学博士,教授,中共党员。现任北
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齐众律师事务所兼职
律师。2023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股东之间
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本年度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东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参加董事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参加会 次数
会次数
议
付翠英 7 7 0 0 否 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
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
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
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兼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高管人员架构及岗位职责。2025 年度,
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补选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审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
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2025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
进行了跟踪审阅。2025 年度,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
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情况报告等事项进行认
真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对公司财务
报表资料进行审阅并发表了审阅意见。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
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顺畅的沟
通,保障了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以及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性。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
人能够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收到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能够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会会议及现场调研,检查重点涵盖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对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方
面进行全面的检查,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同时,加强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联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尤其是公司所在行业上下游以及本行业市场及政策的
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
理提出建议。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五)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
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
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股东的影响,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
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已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时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
活动,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形
(一) 定期报告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
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
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
情况。
(三) 关联交易情况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阅,报告期
内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自愿、合
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通过关
联交易操作利润的情形。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确认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
(四)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及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本人认为,报告期内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
(五)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
相关资质和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
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
(六) 补选董事事项
事会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认真核查公司董事
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候选人的聘任程序和
任职资格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
并就相关事项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
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其他工作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付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