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曲建
本人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客观独立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曲建: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员,经济
学博士后。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2020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担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属于在公司或者其附
属企业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本人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不属于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
本人不属于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人员,亦不属于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任职的人员;本人不属于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因此,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都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本人时刻
关注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积极关注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业务提出专业
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独立董事 会议情况 会议情况
姓名 任职期间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任职期间 实际出席
报告期内 次数 次数 报告期内 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曲建 6 6 0 0 2 2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1)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
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意见进行仔细审阅,有
效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责任与义务。
(2)提名委员会
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对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审查,从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履职经验等
方面严格把关,助力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升治理水平,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委
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为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
客观的建议,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和监督,对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发表意见,
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对公司经营
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董
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计划与总结,监督审计过程,督促公
司内审部门开展内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
项及审计风险分析应对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积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
独立、公正的判断。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
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本人不断
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专题培训,进一步
提高专业水平,积极履行职责及忠诚义务,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
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
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会议,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年度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及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
司实际经营状况。结合现场调研所得,对公司相关决策、合规运作提出针对性
建议,监督各项制度落地执行,确保履职贴合公司实际,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
督、赋能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工作,沟通顺畅、反馈及时,
对相关建议积极研究落实,并为现场调研、信息获取、会议组织等提供了充分
保障与必要支持,为本人独立、客观、审慎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及时就
发现的问题询问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4 年年度
实际经营业绩情况与业绩预告披露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5 年 6 月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拟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所聘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顺利完成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双方所约定的审计费用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
则经协商确定。
计差错更正
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
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燕文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燕文的任期自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的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至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人认为提名人员具备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的薪酬水平,本人对照监管要求与公司制度,审慎核查薪酬方案的合理性、合
规性,确保薪酬与履职表现、公司业绩相匹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审议通过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完成了授予登记及两次行权价格调整。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表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
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
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持续加强专业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继续秉持
独立、公正、严谨的原则,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独立董事:曲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