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内控制度相关规定,上海开开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为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任委员(召集人):陈亚民先生,委员:钱协良先生、唐沪军先生。
其中,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和召集
人由具有会计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独立董事陈亚民先生担任。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徐宗宇
先生,委员:夏瑜杰先生、张玉臣先生。上述成员均为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独立董事徐
宗宇先生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内控制度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全体委员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以现场方式召开
的全部会议,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会议 1、听取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4 年
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的介绍,同意上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时间安排;2、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书面提交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等其他相关材料;3、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
稿(未经审计),同意提交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年度审计。
(二)2025 年 2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5、关于公司与开开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
议案。同意将前述 7 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
(三)2025 年 4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关于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
告;3、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5、公司计提 202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6、公司
议案;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9、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10、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11、公司
同意将前述第 1、3、4、5、6、7、10、11 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2025 年 7 月 1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
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珩先生关于 2025 年
半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初步核算数据的介绍,同意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减的议案。
(五)2025 年 8 月 1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五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所的议案;3、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将
前述第 1、2 项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六)2025 年 10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六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七)2025 年 11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七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
的议案,将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陈珩先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 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年度财务报告,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上会”)审计过程中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
能够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等
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反公司各报告
期内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
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是根据年审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来确定,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我们同意该关键审计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上会的工作情况
进行了监督,认为上会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公正、客观、及时地完成了
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
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上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
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经审核,公司支付上会年度财务报表审及内控审计费与公司所
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相关审计人员亦未从公司获取除审计费
用及相关差旅费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作用,积极了解公
司各项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公司最新动态和财务情况,指导公司审
计监察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情况的最新进展和问题
反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专业指导意见。2025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有序开展,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促进管理层、审计监察部及相关部门与外
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审计委
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电话等多种方式听取了双方的汇报,保持持续
有效的沟通,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等相关要求,公
司依法合规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相关职
权,在此基础上,统筹开展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
作,完成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在内的近 20 项内部
管理制度的修订/新增,实现内控机制动态升级。截至 2025 年底,
公司已建立了涵盖公司各层面、重要业务环节及各项管理活动的内
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 34 项内部控制基本制度、37 项具体实施细则
及 20 余项其他管理制度。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为内部控制的运行与审计机
构对其进行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
运作规范健康。
四、总体评价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内控制度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相应职责。
会原监事会的相关职权,我们更要加强自身专业性学习,促进履职
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业务、新要求,在充分发挥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主要职能
的同时;也要积极发挥原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在监督工作深度、广
度和力度上下功夫,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