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上海
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
达其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
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立信根据与项目沟通、监督与复核相关的政策与程序,就重大审计及会计判
断问题及时向技术标准、审计风险管理部等部门进行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
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对于项目组内存在专业意见分歧的处理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在项目组内
或项目负责人、质量复核合伙人及其他被咨询的合伙人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不能
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未发生意见分
歧的情况。
(三)项目质量复核
立信对项目组的沟通、监督与复核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程序,项目组成员在
执行复核工作时,根据不同领域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由不同级别人员
进行复核,项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会计、审计及项目管理的
问题,进行适当的监督和复核,包括解决重要事项、识别咨询事项等,确保在出
具报告前所有支持审计意见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均已获得。除了审计项目组
内部的复核程序外,立信对本公司审计项目委派质量复核合伙人,以加强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结论。同时,审计风险管理部
再对本审计项目进行复核,以确保审计质量得到保证。
(四)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审计风险管理部对审计项目执行严格的内部质量监控检查制度以有效
防范审计风险和保障高质量的审计执业水平,主要包括实时项目质量监控检查和
已完成项目的质量监控检查。立信始终关注质量监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不断
完善相应的政策和程序,保持稳定的工作质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制定了与质量监控检查相关的政策与程序,审计风险管理部针对质量监
控检查或外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评估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存在缺陷以
及缺陷的重大程度和影响的广泛性,并迅速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措施
的落实及其执行的有效性。
了有效执行。
三、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
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涉及公司业务、财务、
内控及信息系统等多个维度,覆盖公司重要风险领域及重要子/分公司。
审计过程中,立信基于与公司商定的时间表,开展其年度审计工作,充分满
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
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立信投入足够的资源以确保项目组各级员工均具有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
充足时间支持业务的执行。
五、信息安全管理
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
制制度,恪守对公司保密信息保密的责任,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所有客户保密信
息严格进行保密。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
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在事务所和项目组层面建立和实
施了一系列有关措施及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诉讼
起诉
被诉(被 诉讼(仲 (仲
(仲 诉讼(仲裁)结果
仲裁)人 裁)事件 裁)金
裁)人
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为由对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信所
金亚科技
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
股份有限 尚余
投资 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
公司、周 2014 年报 500 万
者 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
旭辉、立 元
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
信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江苏保千
里视像科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
技集团股
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
份有限公
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
司(简称
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
“保千 2015 年重
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投资 里”)、东 组、2015 1,096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者 北证券股 年报、 万元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
份有限公 2016 年报
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
司、银信
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
资产评估
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
有限公
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
司、立信
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
等
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
能有效执行。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