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铝股份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云南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杨继伟先生、
施哲先生、陈俊智先生、罗薇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继伟先生、施哲先生、陈俊智先生、罗薇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其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四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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