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
(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
《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
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
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实
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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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