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0: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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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
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乾照
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乾照照明有限公司、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乾照
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厦门未来显示技术研究院有限公
司、乾芯(平潭)半导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西乾照半导体科技有限
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销售与收款管理流程、采购与付款管理流程、
投资管理、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与生产管理、研发管理、人事薪金管
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印章证照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
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资产购置业务、应收账款管理、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等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具体如下: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
操作规范、运作有效,明确了权力决策机构与经理层之间职责权限,使之各司其
责、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认真行使
法定职权,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原由监
事会行使的法定监督职权,全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履行,审计委员会
严格按照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在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在规定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
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下设立了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
事务。此外,董事会还设立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及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总裁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公司的正常
运转。
  (2)组织结构与职责划分
  公司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的要求,设置了内部组织机构,明确了
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职责分工与相互制约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
务有序运行。
  (3)内部审计
  公司设有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部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
职权,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日常财务情况及其它重大
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和核查,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跟踪整改,
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倡导多元平等、包容温暖的用人文化,聚焦人才发展与价值提升,构建
系统化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复合型、知识型人才队伍。搭建任职资格体系与管理、
专业双通道晋升机制,完善多元化激励与薪酬福利保障,强化留才育才,为员工
提供清晰成长路径。持续推进数字化人力资源转型,优化多元招聘渠道,实现招
聘、绩效等核心模块信息化、系统化管理。以科学规范的聘用、培养、激励、考
核及退出机制,提升人才吸引力与组织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
支撑。
  (5)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 “用光改变世界,科技创新造福人类” 的信念,致力于成为全球
领先的半导体产品与服务提供商,专注为市场提供高品质、高性能的半导体解决
方案。在质量方针上,公司坚持 “用户至上,服务用心,持续改善,精益求精”;
在环境方针上,以保护环境为己任,追求可持续发展,以法律法规为准则,生产
绿色产品,以节能减排为宗旨,推动全员参与;在知识产权方针上,倡导 “全
员参与,创新保护,风险规避,有效管理”,以规范管理护航企业长远发展。
  公司始终坚守工程师文化,鼓励技术创新与持续突破;恪守流程文化,保障
运营高效稳定;践行客户文化,以客户满意为核心宗旨。公司将文化理念深度融
入经营管理与日常运营,不断强化员工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提升组织凝聚力与向
心力,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为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新产品研发、销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等方面,通过建立内控制度,将风险纳入管理体
系。同时公司与政府和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获悉相关的产业政策、监
管要求、经济形势、融资环境等外部信息。公司对于了解的信息,及时进行分析
讨论,确保风险可知,及时应对,保证公司经营安全。
  对识别的风险,制定不同的风险应对策略,将企业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
内,如在日常经营风险管理中对逾期应收账款、超龄超额库存、不合格供应商等
风险管理指标进行实时监控。
  (1)建立健全的制度
  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统称“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的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重大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在公司治理方面,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等相关规定,同时遵循新《公司法》及监管过渡期安排,公司对《股东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
则》《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工作
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
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严格遵循新《公司法》及监管过渡期安排,优化
治理结构、提升监督效能、精简管理流程。
  在日常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合法、有效的制度,涵盖了财务核算、
物资采购、产品销售、人力资源管理、存货管理、研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整
个生产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2)控制措施
  公司为了保证控制目的实现,也为了确保公司的管理和运作均能得到有效的
监控,保证内部控制能在经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
措施。
  公司对各类经营业务活动都建立了逐级授权审批机制,明确了各岗位的审批
权限及责任,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
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对于经常发生的常规业务,采用逐级授权
审批制度;对于非经常性业务,如对外投资、发行股票、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
重大交易,按不同的交易金额,由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公司为了预防和及时发现在执行所分配的职责时发生的错误和舞弊行为,在
从事经营活动的各部门、各环节实施了相应的分离控制措施,如授权批准与业务
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
批准与监督检查等不相容职位相分离,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在财务核算方面,公司总部和子公司均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岗位职能
设置上做到会计与出纳分离、制单与审核分离,各岗位能够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并且在实际工
作中不断加强会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会计工作流程。
  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根据不同资产的特性分别建立了从资产购
买、使用、接触、保管等日常管理机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资产定期盘点、
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日常执行中能遵循有关制度和程序的要求。
  公司制订并执行绩效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了员工的月度和年度各
项考核指标,力求做到科学、客观、公正,并将考评的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评优、
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公司专门设立审计部门,对货币资金、会计报表、物资采购、销售收款、人
力资源管理、存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研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内控执行情
况进行审查,并监督整改。
  公司根据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的要求,依据《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公司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信息披露的职责。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部门是负责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专门机构。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系统,信息
系统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
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同时,针对可疑的
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领导下设置专门的审计部门,审计部门主要制定并实施内部审计计划,负责对本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
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
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
完整性进行审计,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公司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的要求,设置了内部组织机构,明确了
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并遵循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各岗位相互制约,
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的错报
                  计资产总额 5%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涉及收入、利润的错报
                  计收入总额 5%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的错报    3%<错报金额≤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资产总额 5%
                  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涉及收入、利润的错报   3%<错报金额≤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收入总额 5%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的错报
                  计资产总额 3%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涉及收入、利润的错报
                  计收入总额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
标。发生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5)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
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判断标准    重大风险        重要风险         一般风险
                  合 并报 表最 近 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直接损失金额≤合
       直接损失金额>合
缺陷导致的直            5%<直接损失金额≤     并报表最近一期
       并报表最近一期经
接损失金额             合 并报 表最 近 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审计净资产的 10%
                  经审计净资产的        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存在重大资产被私人占用的行为;
  (2)公司存在严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况;
  (3)公司存在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普遍流失的情况;
  (4)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的情况;
  (5)公司出现严重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公司存在大额资产运用失效的行为;
  (2)公司关键经营业务存在缺乏控制标准或标准失效的情况;
  (3)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要的缺陷未得到整改的情况;
  (4)公司出现重要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
  (5)公司管理层存在重要越权行为。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李敏华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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