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
规定和要求,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称“大信”);
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
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
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核和评估。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也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
诚信状况及足够的独立性,并且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2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针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
并确定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三)2026 年 2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
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
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