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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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
单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保
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
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曙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1号),
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4143.2253万股,发行价格为26.6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1,104,583,864.98元,扣除发行费用81,249,479.62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334,385.3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3〕2-11号验资报告。公司
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66,395.61       66,395.61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
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计投入使用状态,尚余部分应付未付的款项以及部
分超募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包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
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
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上
述本金及收益均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
超募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
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
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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