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江
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5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43.63 万股,每
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403.8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296.8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07.0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5]361Z000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储存管理,公司已与保荐人及募集资
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调整后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使用募集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资金金额
年产 1.2 万吨电子级氧化
铜粉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 调整后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使用募集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资金金额
(注 2)
合计 38,436.88 33,107.01 33,107.01 15,803.95
注 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扣除发行费用 5,296.85
万元及募集资金差额 33.02 万元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5,670.13 万元。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存放利
息及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印花税)所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公司目前“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
资规模、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对“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投项目名称
号 状态的日期 状态的日期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在深圳建设集产品展示、营销推广、统筹管理、
售后服务为一体的营销中心,主要建设内容为营销中心场地购置及装修、设备采
购、团队建设等。目前,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在深圳租赁场地的方式,可以满
足营销工作开展的需求,购置写字楼涉及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入,为降低募集
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公司
在“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项目的实施进度。为保证
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以及谨慎投资的原
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经审慎研究,拟将“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3 月。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政策及
市场环境的变化,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合理、审慎开展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将严格
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持续关注影响项目推进
的各项因素,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实施。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
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的变更,亦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
规划。
五、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6 年 3 月延长至 2027 年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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