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电子: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文凯-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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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王文凯)
  本人作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本着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和义务,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保证了公司
运作的规范性。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文凯:男,1968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1988 年 9 月至 1994 年 3 月,历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副经
理;1994 年 4 月至 1995 年 10 月,于香港刘迪炮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培训;1995
年 11 月至 1997 年 8 月,历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经理,高级经理,所长助理;
常州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1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江苏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4 年 1 月至今,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兼任情况为:2020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至 2025 年 2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
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出席和表决情况
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
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董事会会议次数          式参加次                     未亲自出席会
                 (次)            (次)    (次)
       (次)              数(次)                     议
王文凯    1         1      0       0      0         否
        本报告期应参加股东(大)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会会议次数(次)        (次)     加次数(次)     (次)       (次)
王文凯     0               0       0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报告期
内,公司共召开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任期内的会议均亲自出
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本人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
     本人认为,在本人任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电话会议方式进行
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关注事项
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进展情况,
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各司其职,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在上证 e 互动上回答投资者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
  (六)和管理层沟通及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为了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参加现场会议、腾讯会议、
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及时获知
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人通过上述方式同公司董事长、管理层、董事会秘书等多次沟通,内容包
括公司战略、内控管理等方面,并提出部分改善建议,主要为:
场波动、政策变化、供应链安全等外部风险的预警能力;
明会、机构调研、线上互动平台等方式增进双向交流。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并保持有效沟通,确
保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而且,管理层能对本人在企业高质量发
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关注的问题及时给予回复和落实,为本人有效履职创造
了良好的条件。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能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材料,事先与本人进
行必要沟通,并如实回复本人的问询,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
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力求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
全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公司相关部门对
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能够保证本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未有任何
干预本人行使职权的情形,同时管理层也能积极广泛地向本人征求相关建议和意
见。
  公司管理层在制定公司战略、开展内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工作时,充分
听取并采纳本人上述相关建议。
  (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制
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经营管理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
等,认真审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在公司战略规划、数字
化转型、高质量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意见,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职权,有效保障全体投资者利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除此之外,本人还不断加强学习独
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
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
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深知自身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应推动更好实现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尤其更应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改善上市公司经营,促使董事会决策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任职
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2025 年 2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
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主动关注和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制度的最新要求,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依法依规积极履行独立董
事相关职责,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保持沟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积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文凯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王文凯)》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文凯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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