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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怀兵)
中航机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各项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履职原则,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发挥监督制衡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正式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资质
本人王怀兵,现任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
长期从事公司股份制改造、IPO 发行、资产重组、并购重组、股权转让、
债券发行、股权投资等核心业务领域,积累了全面的公司治理与资本运
作实操经验。目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凭借专业法律素养
与跨领域实操经验,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二)独立性声明
本人未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核心管理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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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害关系,亦无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任职
资格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违反独立性原则的情形,具备独立履行董事职责的法
定条件。
二、年度履职核心情况
(一)会议出席及决策参与情况
议 5 次、通讯会议 5 次),审议各类议案 70 项。本人全程亲自出席所
有会议,无缺席、委托出席或迟到早退情形,对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未发生反对或弃权表决情况。
履职过程中,本人坚持“会前充分研判、会中积极研讨、会后跟踪
落实”的工作机制:会前收到会议材料后,针对议案涉及的法律合规性、
经营合理性、风险可控性等核心维度进行深度分析,对重大投资、关联
交易等关键事项主动与管理层、相关部门沟通核实;会议期间,结合专
业经验就议案细节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决策的科学性与审慎性;会后
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进度,确保决策落地见效。
召集程序、审议流程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全程
列席所有股东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在股东质询环节,客观
回应股东关于公司经营发展、议案背景、风险控制等热点问题;独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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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意见,如实向股东反馈董事会履职情况及本人独立判断,保障股东知
情权与参与权,推动各项议案公平公正审议通过。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项工作履职
本人任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并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
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全年高效完成各项专项履职任务:
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会议程序合规、审议规范。重点围
绕公司总会计师提名、3 次非独立董事增补等核心事项,建立“资格审
核-能力评估-合规核查”三维考察机制,全面核实候选人任职资格、专
业资质、从业履历及合规记录,确保候选人符合岗位要求,为公司治理
结构优化与核心团队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聚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
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业绩及监管要求,独立评估方案的合理性、
公平性与激励约束平衡度,确保方案既能吸引留住核心人才,又能维护
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
出席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2 次,深度参与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可
持续发展报告、ESG 工作推进方案等事项审议。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与监
管政策导向,就公司战略布局的可行性、ESG 工作的重点领域(环境保
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提出专业化建议,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
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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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专项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严格遵循独立判断原则,细致审阅交易背景、定价依据、风险评估等材
料,确保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合法”原则,未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所有审议议案均表决同意,无异议事项。
(三)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独立董事享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会议、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经全年审慎核查,公司
经营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出现需行使上述特别职权的情形:
无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核查;无需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或股东会;无需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司治理机制运行有效。
(四)沟通协调与监督履职情况
通过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年报审计专项沟通等方式,与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审计法律部保持常态化沟通。年报审
计期间,重点关注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督促审计工作高效推进,确保审计结论客观公正,为财务报告真实性、
准确性提供保障。
通过股东会现场互动、业绩说明会答疑等多种渠道,主动倾听中小
股东诉求,认真回应关于公司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方面的关切。
对股东提出的合理建议及时反馈至公司管理层,推动董事会决策更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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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坚持“实地调研+会议履职”相结合,全年累计现场工作 19 天,超
额满足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通过出席各类会议、赴子公司实地调研等
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现状、核心业务进展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
全面掌握第一手信息,为独立、客观决策奠定坚实基础。
(五)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充分保障:各类会议召开前,及时、完整送达会议通知、议案材料及背
景说明,确保本人有充足时间研读;针对履职过程中的疑问,相关部门
均及时响应、详细解答,积极配合调研核实工作。全年未发生阻碍履职
或干预独立判断的情形,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独立
决策权。
三、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审议情况
(一)关联交易审议
重点审议《关于审议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于审议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重新签署〈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等 5 项关联交易议案,确认所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未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披
露工作符合监管要求。
(二)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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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审议《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
全、执行有效,能够覆盖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大领域,
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现状。
(三)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审议《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确认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审计资质,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严格遵循审
计准则,审计程序充分、审计证据适当,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牵头审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杨鲜叶
任职资格,及胡林平、李子达、刘东星、赵卓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经全面考察论证,确认相关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及/或
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薪酬与利润分配
审议《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认为薪酬
方案与经营业绩匹配、激励约束平衡;对《关于审议确定独立董事津贴
的议案》按规定回避表决。同时,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切实回报股东。
(六)募集资金管理与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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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等议案,确认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规;审议对中
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度及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认为
相关风险可控,未对公司资金安全构成影响。
四、履职总结与未来规划
(一)2025 年度履职总结
感履行职责:在决策层面,坚持独立判断,对 70 项议案进行审慎审议,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在监督层面,聚焦关联交易、募集资
金、内控体系等关键领域,强化过程监督,防范合规风险;在治理层面,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关注候选人提名合法合规性及主体适格性,助
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在股东权益保护层面,积极搭建与中小股东的沟
通桥梁,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全年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未发生违规履职、懈怠履职情形,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
业支撑与监督制衡作用。
(二)2026 年度履职规划
化专业学习,紧盯资本市场监管政策更新、航空机载行业发展趋势,系
统学习法律法规、行业知识及公司业务,增强风险研判与决策支撑能力;
二是强化监督实效,聚焦公司战略落地、ESG 体系建设、合规风险防控
等重点领域,加大调研力度,提升监督的针对性与有效性;三是优化决
策支撑,依托专业经验,围绕公司经营管理、业务拓展、资本运作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