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姜省路,作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任职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
使职权,主动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动态,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
议,认真参与重大事项审议并独立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
职期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姜省路,1971 年出生,山东大学法学学士,于 2025 年
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委员,山东蓝色经
济 产 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总 经 理 , SINOSTAR PEC
HOLDINGS LIMITED(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C9Q)独
立董事,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青岛啤酒股份有
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600;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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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168)独立非执行董事,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366)独立董事,海利尔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639)独立董事,青
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183)
独立董事,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务。本人拥有律师执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在法律及股权投资方面拥有超过 30 年的工作经验。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的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具备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任职以来,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1 次,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1 次),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
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对公司审议事项
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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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会情
独立董事 况
姓名 出席本 以通讯 投 反 出席股
亲自出 委托出席
年董事 方式参 缺席次数 对 票 东 会 次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姜省路 2 2 1 0 0 0 0
注: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举行股东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任职以来,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主席、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成员,并出席了年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
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分析和研究相关资料,
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议案审议过程中,详细听取
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
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
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会后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
室保持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进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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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各项决议有效落实。
自本人于 2025 年 10 月任职以来,公司召开 1 次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召开 1 次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会
议,审议通过重大投资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召开 1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设等重大事项与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进行了充分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的提问,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充分听取
其意见建议,致力于公司治理规范透明与投资者关系良性发展。
(六)现场工作情况
少于 6.5 日,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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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联系,通过现场会议、与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管理层座谈、
与中介机构和中小股东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投融资情况,就公司所面
临的宏观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风险管理及内部
控制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流沟通,结合行业趋势与监管要求,就
公司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
与专业咨询职能。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相关会议召开前按规
定提供会议议案等材料,通过面对面、视频、电话、电子邮件等
多种方式与独立董事充分沟通议案所涉情况,主动征求与本人专
业相关的意见,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建议,对于本人关注的问
题给予及时反馈和落实。
公司每月向独立董事报送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授权决
策事项、行业动态、监管资讯等信息,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
便于本人及时了解宏观政策法规变化和市场动态;组织独立董事
参加境内外监管规则培训,及时提示有关风险,促进独立董事掌
握最新监管要求,增强履职能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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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业务发展需要,且按照市场
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公
平合理,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
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人对 2025 年任职期间的关联交易议案投
了赞成票。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息进行了审阅监督,本人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
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
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各
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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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作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员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
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任职以来,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独立
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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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
层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围绕公司战略发展、风
险管控、治理优化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助力公司不断提升治理
水平和经营质量,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健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
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姜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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