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璟股份: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0:11: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定,独立
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
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北京峰璟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独立
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
  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
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
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附属企业任职。
  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本人不是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与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此外,独立董事亦不属于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
其他人员。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峰璟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