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璟股份: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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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有关制度的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资产进行了全面评估和分析。
  经管理层测算、山东中评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年度会计
师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经确认和计量,
计提减值总额 4,220.46 万元,相关减值准备计入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计提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减值金额(万元)
  其中:应收账款                                      802.99
  其中:存货                                      1,934.73
      固定资产                                     923.59
      长期股权投资                                   559.15
               合计                            4,220.46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标准、计提方法及原因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会
计政策,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独金融工具或金
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式对应收账款的
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
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
款减值损失;相反,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内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02.99 万元。
 (二)存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相关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存货是
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变现净值,可
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成本的,按照其差额计提跌价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
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
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
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
跌价准备。
 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
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内计的存货减值准备 1,934.73 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
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
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内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为 923.59 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判断,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
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持有长春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新能源”)的股权
不存在销售协议且不存在活跃的市场,公司亦无法获得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
易价格或者评估结果,考虑到该公司已经停产,亦不具备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的条件,故通过资产基础法对长春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
价值进行测算。以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本报告期长期股权
投资减值准备金额。
  经山东中评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长春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
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内对投资长春新能源股权计
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为 559.15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
值测试评估后,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计提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
分、公允,相关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
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802.99 万元,资产减值准备 3,417.47 万元,并
计入 2025 年度当期损益,合计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4,220.46 万元;考
虑所得税影响后,减少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22.57 万元,
相应减少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622.57 万元,相关事项将在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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