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有效性进行监督与评估。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
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
关注的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和控股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技术与研发、采购和
销售业务、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质量管理等。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
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经理层职责职权、议事规则、工
作程序等。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
专业支持。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的规则与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形成了行之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按照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的需要,通过科学合理划分部门管理职责
及岗位职责,确保了部门和岗位间规范有序运行。同时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
办法》,从管理机构、财务管理、经营与投资决策、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等多个
维度进一步强化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子公司内部运作机制。
(2)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中长期战略与短期目标相结合,以战略为导向,引领公司健康发展。
继续贯彻稳健经营策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平台的优势,进一步增加公司资
本实力,提升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和资本结构管
理需要,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不断提高公司运营能力,确保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
(3)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承担和履行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商、消费者等利益相
关方的社会责任,保障公司经营绩效的有效监督和问责。
公司结合本公司实际质量管理现状,建立了符合汽车行业要求的质量管理体
系。公司以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考核为手段,全面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工作,
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可靠,符合标准。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排查安全隐患、
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员工安全教育等系列措施,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
职业健康。
公司不断改善员工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加强员工素质教育和培训,促进员
工全面发展,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创建和谐企业,在维护员工权益方面发挥
表率作用。
公司上下普遍树立起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社会责任工作,加强
社会责任全员培训和普及教育,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努力形成履行社
会责任的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4)企业文化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以“稳健经营、和谐发展”为核心理念,构建并完
善各项管理制度,着力推进企业文化落地,打造沟通流畅、组织高效的工作环境,
充分发挥公司员工的专业优势,调动员工主观能动性,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管
理。
(5)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
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为依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公司自身经营实际
及行业发展特点,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形成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各职
能部门三个层面组成的风险防范体系,精准识别并妥善应对公司可能面临的包括
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产品质量控制风险、规
模扩张风险、募集资金投向风险等重大风险变化。公司不断强化日常内部控制与
风险管理,明确风险应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将风险控制
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6)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审计委员会下设
审计部,该部门独立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
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及下属企业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进行监督,对公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状况及公司治理效果开展审查与评
价,助力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7)人力资源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适合公司具体情况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
度,对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内部调动、职务晋升等全流
程进行了规范,保障了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8)技术与研发
公司重视研究开发工作,紧扣公司发展战略,为技术研发合理配备专业人才,
不断提升自身技术研发能力。公司对研发项目管理、工装模具管理、产品试制、
设计变更等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规范。同时对研发项目计划、项目立项以及研发费
用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规范,实行研发全过程管理,稳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
核心竞争力。
(9)采购业务
公司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采
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围绕供应商管理,原材料、备品备
件、设备及应急物资采购,退货管理等核心环节建立标准化流程,制定供应商选
择、采购申请、采购合同签订、验收和付款等相关业务的审批流程与权限标准,
有效防范采购环节各类风险,保障采购业务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求。
(10)销售业务
为促进企业销售稳定增长,扩大市场份额,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风险,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制定销售业务操作规范,对产品报价、产品定价策略、
合同评审、发货管理、催款管理、客户信用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规范。
(11)生产管理
为提高生产效率,防范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公司对生产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生产工艺流程及作业指导书、生产物资领用、不合格品处置等生产全流程进行标
准化规范。
(12)财务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及相关内部控制要求,
公司对银行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票据管理、成本管理、应收账款管理、费用报
销、付款审批等财务关键环节制定严格规范,建立并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及
授权审批机制,切实防范财务风险。
(13)存货管理
为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公司针对原材料出入库、产成品出入库及库存盘点等
核心环节建立标准化流程,强化出入库等相关记录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确保存货
管理全过程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14)固定资产管理
为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能,保证资产安全,公司对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维护、
处置报废、定期盘点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环节进行规范。
(15)质量管理
公司对标通用质量管理体系及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特殊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质量管理情况,对采购物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库质量检测
等关键节点实施全流程管控,保障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
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及信息披露等。
(1)子公司管理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加强对子公司生产经营、
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业务开展等方面的统筹管理,保障投资资产安全完整,确
保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方向,推动子公司规范运作,有效控制子公
司的经营风险。
(2)关联交易
为规范关联交易管理,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规,制定《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就关联方识别认定、关联交
易决策审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核心内容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公司关联交易活
动合法合规、公允透明。
(3)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担保对象、担保条件、审批
程序、担保事项管理、担保信息披露及担保相关人员责任等内容。对于符合条件
的担保事项,须严格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对外担保由财务
部门经办,相关部门协助办理,确保担保相关资料完整、准确、有效。公司对外
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
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
露义务。
(4)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变更、管理与监督
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要求,规范开展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工作。
(5)对外投资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了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
强化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审批、实施跟踪、处置退出等全流
程管控,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6)信息披露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定
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信息披露内控制度,指定董
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报告流转过程、
审核披露程序等作出严格规定。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税前利润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小于 2%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管理相关的,以税前利润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税前利润
总额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 2%,小于 5%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税前利润总额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公
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
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
大差错进行更正处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
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和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
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
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以缺陷对业务流
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认定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
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
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
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重大期后事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