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日盈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报告期末在任独立董事张方华、
宋冰心、陈来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方华、宋冰心、陈来鹏的自查报告,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 2025 年度任职
期间均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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