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五届
独立董事李伯圣、李元旭、崔吉子、纪小龙的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伯圣、李元旭、崔吉子、纪小龙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2025 年度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李伯圣、李元旭、崔吉子、纪小龙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