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宝: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23: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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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
                            )成
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
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1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中兴华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
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中
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
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
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中兴华具备担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执业
资格,遵循了独立性原则。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期间,中兴华按时完成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
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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