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23: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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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6-43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产业政策和
              交易类型的说明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
                              )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东
莞硅翔”
   、“标的公司”
         )股东购买东莞硅翔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
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
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
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是否属于中国证
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
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
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
级的产业”
  公司上市前专注于户外智能照明及云控系统领域,上市后于 2021
年启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战略,以“资本+技术”深化产业布局,通过
外延并购和内部自研,搭建了覆盖“车身轻量化-电机核心部件电池
安全系统-智能充电网络”的完整技术生态链,不断强化在新能源电
池及汽车配套领域的全产业链配套服务能力。
  东莞硅翔聚焦于电芯信号采集与热管理两大核心领域,产品广泛
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新能源整车、储能及数据中心等领域,公司
盈利能力较强、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较大。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属于《国务
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
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
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
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
业或企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公司与东莞硅翔同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次交易系
上市公司继续加码新能源赛道、践行新能源产业战略的重要举措,双
方新能源领域的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动力电池企业、整车厂及储能
客户,存在较强的客户及业务协同。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一
步强化第二增长曲线,完善新能源板块的业务链,增强在新能源电池
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产业链配套服务能力。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最近 3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谢明武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严若红、深创投
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等 23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东莞硅翔 100.00%的股权,以及拟向
其他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结案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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