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鼎邦: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23: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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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931    证券简称:无锡鼎邦        公告编号:2026-008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0,1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王仁良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63,3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预计
    度日常
    性关联
    交易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韩阳、张涵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实际审
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法
律意见书》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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