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6-018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披露了《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兆
伟”)拟于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2026 年 3 月 26 日至 2026 年 6 月 25 日)减持公司股票数量
后股本的 3.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的总数分别不超过剔除截至回购完成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股本的 2%、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占剔除截至回购完成日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 0.41%。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兆伟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由 7.40%减少至 7.00%,权益变动触及公司总股本 1%
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占剔除截
至回购完成日公司 减持股份
股东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股数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占总股本
名称 方式 期间 均价 (万股)
中的股份数量后总 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深圳 集中 2026 年 3 月
兆伟 竞价 27 日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所得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 股数(万 占总股本的
名称 股数(万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872.61 7.40 7,440.02 7.00
其中:无限售条
深圳兆伟 7,872.61 7.40 7,440.02 7.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 1 号深圳大中
住所
华国际交易广场 3105-3106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3 月 27 日
深圳兆伟出于自身资金周转变动需求,2026 年 3 月
致深圳兆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7.40%变为 7.00%,权
权益变动过程
益变动超过 1%的整数倍。
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 00060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减持股份占剔除截至回
减持股份
购完成日公司回购专用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的比例
后总股本的比例
A股 432.58 0.41% 0.40%
合计 432.58 0.41% 0.4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 □(请注明)
来源(可多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的 股数 占总股本的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872.61 7.40 7,440.02 7.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72.61 7.40 7,440.02 7.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
计划
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7)。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是□ 否
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
不适用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深圳兆伟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深圳兆伟遵守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
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