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梁兰锋作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4月本人因届满离任,现将2025年本人任
职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梁兰锋,本科学历。历任山东交通工程总公司助理工程师,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办公
室主任、会员部主任、财务负责人,招商证券济南泉城路营业部高级市场经理兼工会主
席,招商证券山东分公司机构业务经理,枣庄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挂职副总经理,枣
庄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挂职副总经理,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助理。现任潍坊伟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副总经理,兼任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本年度内参加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列席股东会2
次。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对公司进行现
场调查中注意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议题,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报告期,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监
督,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
事会,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本人按照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切实履
行职责,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内容认真
审议。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
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
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专门委员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
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场调研等形式,现场考察深入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
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全年现场工作合计4.5天。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
建言献策,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5年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且
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由于金额较
小,相关关联交易未达到临时披露要求,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所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良
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
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人核查了中兴华所及会计师相关资质。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
独立董事:梁兰锋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