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高卫东)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22: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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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卫东
  本人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
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原则,诚信、勤勉、忠实、独立履行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本人 2025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高卫东,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南大学副校长,现任江南大学教授、
博导、纺织研究所所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评议
组成员、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理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同时兼任多家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次数
                                               次数
董事会召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缺席次数
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实际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数               数       数      数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上述任职期间,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
况及审议事项的汇报,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并提出建议,勤勉尽职,秉承
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的职能,有效促
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公司经营
层主要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复核,经复核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公司经营层主
要管理人员任职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及薪酬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公司战略安排,对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职
责,对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转让全资子
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进行
表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室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前沟通,就
审计安排、审计程序、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及年报审计重点关注的重大风险领域等
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
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现场工作等情况
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
决议执行情况;日常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
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
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 15 日。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
董事高管任免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
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关注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 2025 年度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性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无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gaowd3@163.com
审慎的履职原则,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在履职过程中,
始终保持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及其他利害关系方的
不当影响,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力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展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诚信、勤勉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各项职责,持续推动公司规范治理。祝愿公司经营稳健、运作规范,进一
步树立自律、诚信、合规的上市公司形象,实现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以优
良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过去一年里对本
人履职工作的理解、支持与积极配合。
述职人:高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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