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坛生物: 天坛生物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奋玲)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22: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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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顾奋玲,作为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天坛生物”)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顾奋玲:历任内蒙古财经学院审计教研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审计
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
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天
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无缺席、委托出席会议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                            是否连续   本年公
独立董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股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司召开
事姓名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东会的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股东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议     次数
顾奋玲   10   10    4    0       0     否      2     2
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对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优化内控风险管理体系、深化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督
促控股股东出具解决新增同业竞争承诺、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
提出了意见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
和弃权的情况。
  (二)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6次、业绩考
核与薪酬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会议5次,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财
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关联交易、高管薪酬
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和事前审核,重点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有效性、内部控制与风险
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与合理性、高管薪酬考核与
发放的规范性等,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
东权利的情况。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监管要求履行职责,做好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财务报告等
事项的监督审核。在日常工作中,每季度审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每半年审核重点事项自查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持续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开
展。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
沟通确定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重点等内容;持续跟进审计进
度,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在初步审计意见
形成后,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初步审计意见、函证覆盖率、商誉
减值风险评估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切实发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的监督职能。
  (五) 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加业绩说明会1次,认真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建议,与中小股东保持顺
畅沟通,并在决策、监督过程中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会议、业绩说明会、高管考核评价会议、年度工作会等重
要会议,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制度执行和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
  本人履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此外,
本人还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和北京证监
局组织的专题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七)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每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能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及时送达独
立董事,保障独立董事拥有充分了解重大事项相关情况的时间;会
议召开期间,公司经营层列席会议,及时、充分汇报事项相关情况,
加深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的理解和把握,提升决策全面性;对于投
资并购、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公司专门召开沟通见面会,经营层专项汇报相关情况,为独立董事
履职提供有效支撑。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提供委托贷款、放弃收购商业机会、对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等事
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合规
性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财务报
告以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
告的财务信息准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
控制情况,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同时,
建议公司继续强化内部控制,提升子公司特别是新并购子公司的经
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稳步实施。
  (五)聘任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因2025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本人从团队稳定性、
执业资质、专业性和资源、独立性、流程有效性、审计费用定价等
方面,对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关注和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任,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均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本人认为,
公司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及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对
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天坛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依托自身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具建设性的专业意见,助力
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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