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
本人作为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刚,男,1959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
格证书。曾任江阴市针织内衣总厂财务科成本会计、主办会计,江阴铁合金厂外
经科翻译,江阴工业发展总公司驻罗马尼亚华达公司、乌克兰乌发公司经理,无
锡大桥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5 月至 2025 年 10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
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本人具备独立董事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投票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情况 会次数
均为
刘刚 7 7 1 0 0 2
赞成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坚守忠实勤勉义务,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任
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材料,客观发表独立意见,
审慎行使表决权。所有审议议案表决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 次。本人在 2025 年
任职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海澜之家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审核 2024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合理,不会影响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结合专业背景审阅公
司的定期报告等资料,审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5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对国卫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并确
认国卫所具备作为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相关资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补选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调整公司提名委员会及
确定相关成员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议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作为海澜之家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海
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重点核查交易定价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性等关键
要素;审议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相关议案,认为
公司筹备 H 股上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战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并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积极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交流,立足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要求,
明确收入、存货、关联交易等审计需关注的重点事项,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及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等事项,认真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公司管理层传达,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利。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运营、财务运作及战略决策等重要事项。
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认真
审阅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
人员为本人开展工作提供了支持与便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各期定期报告,经与会委员充分
讨论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定期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定期报告的所有内容
真实、可靠、完整,可以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二)关联交易情况
他独立董事共同审议公司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情况
员共同审查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
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一致同意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其他委员共同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事项,经审议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续聘、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担任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
并在上市后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师,任期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
后第一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为止。本人对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可以满足公
司的财务审计需求。
(六)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霓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对两位候选人履历资料进行合规性
审查,认为两名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
任职资格要求,具备独立履职所需的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
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亲自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
重要作用,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