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永强、罗美娟、李毅翔、王伊琳、廖珂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永强、罗美娟、李毅翔、王伊琳、廖珂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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