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剑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制度要求,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截至 2025 年末,本人在公司不享有任
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及财务利益,未担任公司任何管理职务,与
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
关系,亦无其他可能影响本人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本
人在任职资格、人数配比、比例要求、兼职家数及独立性等方面
均严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具体简历如下:
本人高剑虹,研究生学历,曾任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和应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和光文化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宁夏天元锰业集团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丝路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合伙人、中央汇金投
资有限公司银行一部副主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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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
国家开发银行投资业务局副处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
司金融处副处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等职务。现任北
京恒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平安富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恒嘉(天津)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 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各类会议情况
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
任职期间(1月1日-12月31日),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审慎
履职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会议,认真细致审阅每一份会议议案及相关配套材料,主
动就议案相关疑问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核实;在会议
召开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发表专业意见并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更高
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保
持密切沟通,通过参加公司战略规划研讨、定期获取公司月度经
营简报、浏览公司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关注行业及媒体相关
报道等多种渠道,全面、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及企业
发展动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合理决策提供积极支持。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均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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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各类重大事项均已
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决策流程合法合规。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议。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次数 (次) (次) (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并表决通过议案64项,听取各类汇报10项;召开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会议6次(每季度召开次数不低于1次),审议并表决通
过议案22项,听取汇报3项;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审
议并表决通过议案5项;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并表决通
过议案2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议案1项。本人对
上述所有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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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均基于独立判断,客观、公
正地发表明确意见;认真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以及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
相关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参与审议公
司聘任副总经理、安全生产总监的相关议案,严格履行高管聘任
审核职责,确保高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
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结算方案》《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方案》,严格监督高管薪酬结算的合规性
与合理性,协助公司科学制定高管业绩考核指标,助力公司建立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三)与内外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
所的沟通协作,就公司审计相关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高效、深入
的探讨与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对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本人
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情况,与内部审计机构、
外聘审计会计师进行面对面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进展、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督促内外部审计机构严
格恪守勤勉尽责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保障审
计结果的真实、公正。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025年度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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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工作方案、外聘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等相关事项,切实发
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始终将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重点,通过定期
报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公开渠道,积极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
交流,耐心倾听中小股东诉求,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保障中小
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针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监
管机构及中小股东重点关注的事项,本人在议案审议过程中,严
格审查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重点关注利
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否能够保障中小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积极防控“两金”等各类经营风险,同时对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切实维护
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政策的学习,深入研读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
文件,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确保履职过程中能够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时间及内容
作内容包括: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
进行审慎审议并依法行使表决权;参加公司股东会、定期报告业
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直接沟通交流,传递公司经营信息;
参加公司规划战略研讨,深度参与公司战略布局研讨与论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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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战略规划的科学编制与有效落地建言献策;参加证券监管机
构组织的相关履职培训,确保履职合规。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履职支持部门始终高
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全方位支持与保
障,具体表现为:一是建立常态化信息报送机制,每月定期向本
人报送公司经营简报,每季度报送大商务管理简报,及时提供公
司治理相关制度、生产经营数据、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文件等重
要内部资料,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机械设备及基建行业
发展动态、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行业违规案例及需重点关注
事项,确保本人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二
是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现场工作,为本人合理安排现场履职时间提
供便利,通过组织现场会议、考察参观、高管及相关人员座谈交
流、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多种方式,助力本人深入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支
持本人发挥专业专长,发表专业意见建议;三是精心组织、规范
准备各类会议材料,主动做好会议组织、调研安排、专业培训及
其他履职相关服务工作,对本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工作要求及时
予以采纳、落实,全力保障本人履职顺畅;四是为包括本人在内
的全体董事购买责任保险,有效保障董事履职权益,为本人放心
履职提供安全保障。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得到了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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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公司为本人履
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充足的信息保障和有力的协助,确保
本人能够顺利、高效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
《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一季度关联
人名单的议案》等方式,定期对公司关联人名单进行核查、确认,
确保关联人识别全面、准确。对于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坚持从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程序合法性、是否符合中
小股东利益等多个维度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独立、客观地发表明
确审议意见,督促公司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
易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财务会计报告等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经核查,上述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严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报告所包含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全面、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亦未发现年报编制相关人
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时,本人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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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能够有效防范各类经营管理风险,
保障公司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三)聘用外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聘用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相关议案,重点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专业性、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
经核查,本人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审计资质和专业能
力,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符合证券监管相关要求,因此同意公
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薪酬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安全生产总监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审查,
重点核查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审议及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
确保相关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并就高管聘任事项
发表同意意见。同时,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人审
议了公司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结算方案,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认真审核高管薪
酬的合规性、合理性,助力公司完善高管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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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金分红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证券监管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依据、分红比
例的合理性及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状况,能够保障中小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监管要
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相关分配工作已于2025年8月下旬实施
完毕,利润分配的形式、决策程序及实施时间均严格遵循证券监
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合规有序。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在2017年度实施重大资产置换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及
相关各方就重大资产置换涉及的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承诺。本人
将该等承诺履行情况作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持续跟踪、定期核
查。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够严格遵守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认真履行承诺义务,未出现承诺主体违反承诺、未
履行承诺或延迟履行承诺的情形,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审核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
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各类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
件,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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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进行全程监督。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信息披露文件的编
制及披露流程严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相关指引要求,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未出现违规披露、延迟披露等情形。值得肯定的是,公司已连续
八年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最高等级A级,充分
体现了公司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水平。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内控体系与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同时查阅了
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总结。经
综合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相关配套指引要求,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
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有效执行,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经
营管理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促进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主动就公司经营管理、重
大决策等相关问题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坚持独
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发表专业意见,为公司董事
会科学决策、风险防控提供了专业支持,有效促进了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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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行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严格按照
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进一
步增强公司董事会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提升经营业绩,实现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
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大力
支持和协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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