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下属子公司,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发生额:公司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 亿元。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59.52 亿元。
? 本次公告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公告担保已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 亿元,具体如下:
司青海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5 亿
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
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2 年,
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
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不超过 699.6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调整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额度(含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荐人对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86)。
本次公告的担保在上述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
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规划五路 19 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4 月 3 日
营业期限:2019 年 4 月 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
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
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青海晶科 100%的股权。
青海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
项。
青海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06,240.78 762,811.43
负债总额 464,103.33 536,234.68
资产净额 242,137.45 226,576.75
营业收入 623,475.15 376,511.38
净利润 2,198.13 -19,460.70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向心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方开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4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23 年 4 月 2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系统服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
计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
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
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
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新型建
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 金
属);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 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51%股权,海宁心潮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49%股权。
浙江晶科储能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
有事项。
浙江晶科储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8,344.58 464,779.73
负债总额 135,337.18 378,020.43
资产净额 103,007.40 86,759.30
营业收入 63,466.91 151,664.29
净利润 -17,118.41 -16,248.10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安江路 118 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357,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12 月 15 日至 2067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黄湾镇新月路 199
号(自主申报))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海宁晶科 25.21%的股权,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1.01%的股权,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 51.40%的股权,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持有 2.38%的股权。
海宁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
项。
海宁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32,056.29 2,053,745.21
负债总额 1,287,292.85 1,206,099.14
资产净额 844,763.44 847,646.07
营业收入 2,139,544.27 1,676,060.30
净利润 104,356.56 2,882.63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为青海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至全
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后三年止。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
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
费用。
(二)关于为浙江晶科储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
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
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三)关于为海宁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三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2)主合同约定借
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贷款人宣
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
三年止。
(4)经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对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进行展期的,
保证期间至变更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认可展期
无需取得其同意,保证人仍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
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
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
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2)
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四、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
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
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剩余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述
担保均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融资担保均为满足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
子公司业务开展,均为向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
会认为上述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晶
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59.52 亿元,上述额度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142.22%、37.9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