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39 证券简称:华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了工作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周
垚先生(召集人)、纪兰花女士、江若尘女士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
业人士周垚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
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
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
部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
案》;
的议案》;
告》。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
项审计任务。
(二)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
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守,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
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周垚、纪兰花、江若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