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
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计划与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性售
后回租合同》,开展一笔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为10,000万元,租
赁期限为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与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无关
联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孙宪法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与该融资机构融资有关的事项,所有
内容以签订的合同文件为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拥有的部分设备。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
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购价款)以取回租赁物所有权,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
全部租金、租前息、应付的所有款项和名义货价(留购价款)按约定付清后,出
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五、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
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使公司获得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不会影响
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
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